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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 国际

ADR——公路危险货物运输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by Road (ADR), UNECE, 2025 edition

最近审阅 · 2026年8月26日

它是什么

ADR 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关于公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协定:规定哪些物质可以运输,如何分类、包装、标记、标签和记录,车辆和驾驶员需要具备什么,以及链条中各方各自承担什么责任。

每两年生效一个新版本,现行版本为 2025 版。在欧盟,通过第 2008/68/EC 号指令将其扩展适用于国内运输。

适用范围

适用于缔约方(欧洲大部分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国际公路运输;欧盟内部的国内运输通过第 2008/68/EC 号指令适用相同的附件。

需要了解的要点

  1. 01危险货物分为九类,以四位数的联合国编号识别,其他所有要求均由此决定。
  2. 02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各自承担义务(第 1.4 章);托运人负责分类、包装和运输单据。
  3. 03托运或承运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指定危险货物安全顾问(第 1.8.3 节)。
  4. 04运载危险货物的车辆驾驶员须接受 ADR 培训并持有证书(第 8.2 章),豁免情形除外。
  5. 05有限数量(第 3.4 章)和例外数量(第 3.5 章)对小包装放宽了大部分要求;1.1.3.6 的小批量豁免按每运输单元的积分制计算。
  6. 06运输单据(5.4.1)和书面指示(5.4.3)须随货携带;车辆须悬挂橙色板和大标签(第 5.3 章)。

谁需要了解

  • 对货物进行分类并签发运输单据的托运人和货运代理。
  • 需要证书、装备和书面指示的承运人和驾驶员。
  • 危险货物安全顾问以及备考安全顾问或 ADR 驾驶员考试的人员。

信息性摘要,不构成法律建议。做出决定前,请务必核对法规的现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