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什么
第 1071/2009 号条例规定了企业在欧盟任何国家从事公路运输经营者职业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有效且稳定的营业场所、良好信誉、财务能力和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由运输经理承担,即通过附件 I 所列科目考试的具名自然人。该附件是欧盟所有运输经理考试的大纲,本站题库因此以它为框架。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考试和许可由各国颁发(在西班牙由各自治区颁发),条件已统一。经第 2020/1055 号条例(流动性一揽子法案)修订,扩展至从事国际运输的 2.5 至 3.5 吨轻型车辆。
需要了解的要点
- 01财务能力:首辆 3.5 吨以上车辆需至少 9,000 欧元的资本和储备,每增加一辆需 5,000 欧元;2.5 至 3.5 吨轻型车辆分别为 1,800 欧元和 900 欧元(第 7 条)。
- 02运输经理必须是信誉良好、持有专业能力证书并切实管理运输业务的自然人(第 4 条)。
- 03外聘运输经理最多可管理四家企业,合计车辆不超过五十辆(第 4.2 条)。
- 04附件 I 规定八个考试科目:民法、商法、社会法、税法、企业与财务管理、市场准入、技术标准与运营、道路安全。
- 05发生附件 IV 所列严重违规后丧失良好信誉;运输经理可被宣布不适任。
- 06西班牙另有国家层面要求:货运代理(operador de transporte)有独立的 60,000 欧元财务能力要求,与承运人不同。
谁需要了解
- 想经营运输公司或担任其运输经理的任何人。
- 以附件 I 为考试内容的运输经理考生。
- 需要取得 operador de transporte 许可的西班牙货运代理。
信息性摘要,不构成法律建议。做出决定前,请务必核对法规的现行文本。